关于水电费支出怎么进行做账处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水电费支出肯定是无可避免的,按照发生额据实扣除非常容易理解,那么没有取得发票又该如何处理呢?只能做纳税调增吗?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各位财务人员做个详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水电费支出怎么进行做账处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水电费支出肯定是无可避免的,按照发生额据实扣除非常容易理解,那么没有取得发票又该如何处理呢?只能做纳税调增吗?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各位财务人员做个详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与其他单位一起租用厂房的情况,这样既能租到优质的厂房,又能节省一部分租赁的开支,对于企业老板来说,可谓是“完美”。但报税时,作为会计的我们就头大了,厂房因为共用一个水表、电表,发票只开具一张无法划分,没有拿到发票的企业该如何税前扣除。小编有个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的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即作为租户的企业可以以出租方提供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同时小编建议留存原始发票复印件以作备查。分割单的具体格式税法上并未明确要求,但须注明接收单位名称,原始凭证销售方单位名称,原始凭证总金额、合理的分摊依据、分摊金额等具体信息。实务操作中,建议取得出租方盖章后的分割单。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房屋作为库房,未单独安装水表、电表,甲公司实际发生的水电费是由乙公司或者物业公司代收的,又该如何税前扣除呢?
乙公司代收
乙公司相当于转售水电,需向甲公司开具转售水电费发票,作为乙公司的收入,而同时甲公司凭乙公司开具的转售水电费发票在税前扣除。
物业公司代收
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在具体开票时需要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情况一:水电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住户,物业公司只是代收转付且不收取手续费,物业公司不需要向住户开具发票,租户以水电公司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情况二:水电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住户,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后收取手续费,物业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应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开票,租户以水电公司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情况三:水电公司将发票开给物业公司,然后物业公司在收取住户款项时再开票给住户,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属于代售水电,物业公司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开票,租户以物业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提醒: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乙公司把单独库房全部租给甲公司,水电费由甲公司全权负责,就没有分摊的说法,甲公司凭乙公司/物业开具的转售水电发票税前扣除;如果乙公司把一部分库房租给甲公司,且规定采用分摊方式的,甲公司凭乙公司提供的原始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税前扣除即可。
分割单和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利弊有以下几点:
1.承租方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转售水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2.出租方开具分割单,无需通过开票系统,自行开具即可,比较方便;
3.承租方长期以分割单入账,金额较大时,税局可能会不认可,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银行流水等相关凭证;
4.出租方没有转售水电的经营范围,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时必须选择相应的商品编码,长期开具转售水电费发票,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差较大时,可能会被认为是超范围经营。
账务处理如下:
出租方:
1.开具分割单的
借:管理费用等(企业实际支付的水电费金额)
其他应收款(代收承租方水电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先代收承租方水电费再向水电公司缴纳的,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
2.开具转售水电费发票的,根据开票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承租方:
1.接收分割单的,凭出租方出具的原始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实际负担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2.接收增值税发票的,凭出租方开具的专收水电费发票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详细分析了水电费支出怎么进行做账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内容相信各位财务人员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各位财务会计想要学习更多的财务知识,请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将会有专业老师为您解答,还可订购相关视频课程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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