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就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进行资产损失申报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对于企业扣除资产损失应具备的资料有哪些?你了解吗?不了解的不要紧,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中整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就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进行资产损失申报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对于企业扣除资产损失应具备的资料有哪些?你了解吗?不了解的不要紧,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中整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综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行政机关的公文;
6、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7、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原有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和“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已由“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代替。
(三)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1、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2、资产盘点表;
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4、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5、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6、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上述文章详细分析了企业扣除资产损失应具备的资料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小编就为各位财务人员介绍到这了,如果各位会计还想要了解更多的财务知识,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客服电话,将会有专业的在线答疑老师解答!
上一篇:企业资产损失如何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下一篇:2020建筑安装发票税率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