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企业应该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相信有很多的人都有这个疑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例:我公司是生产型出口企业产品100%出口,退税率为17%,依据财税[2005]25号文我公司应依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我公司对征税方式和税基有异议,我公司认为我公司产品全部出口无内销,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当地地税局要求我公司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二十五栏当期免抵税额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增值税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应对其免、抵的增值税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即“经国家税务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贵公司虽然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但有免征的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对免征的部分也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二税”的其他地区。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缴增值税额+实缴消费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附加计征比率:3%。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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