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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声明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4-21 08:4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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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知识内容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并且各种税务的实操处理以及相关缴纳都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处理的,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的知识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个人税收声明内容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对各位会计人员学习税务实操内容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知识内容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并且各种税务的实操处理以及相关缴纳都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处理的,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的知识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个人税收声明内容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对各位会计人员学习税务实操内容有所帮助。

个人税收声明是当纳税人对已经纳税的资产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该资产是免税的,无法提供完税凭证时,由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出具税收管理的证明,供纳税人提供给外汇管理机关。

个人税收声明基本要求:

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税收证明管理:

一、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外出经营的理由、外销商品的名称、数量、所需时间,并提供税务登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53362记证或副本,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签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乡、镇、村集体和其他单位及农民个人在本县(市、区)内(含邻县的毗邻乡、镇)集贸市场出售自产自销农、林、牧、水产品需要《自产自销证明》的,应持基层行政单位(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三、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如果购货方已付购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财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收回的,纳税人应回购货方索取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者索取折让证明,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于是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总结这么多关于个人税收声明内容的知识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在工作的过程中学习更多税务的实操内容,欢迎各位会计人员咨询关注我们,掌握更多实操处理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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