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工作的小伙伴,很多都是对于个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存在疑问,那么在办理个税汇算时,就无法正确来计算应纳税额了。针对这种情况,小编整理了2020个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相关的情况说明,赶紧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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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居民个人兰兰2019年共取得工资144000元,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62400元。
年收入总额=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1-20%)=1788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元)
上述介绍了2020个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看过还有疑问的,咨询网页上的在线答疑老师吧。或者加右上方的老师微信,可以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哦,我们老师会为大家详细讲解的!另外对个税汇算清缴的课程有兴趣的小伙伴,关注底部公众号来免费试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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