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税务处理方面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吗?小编在下文中作了具体的解答内容,相信通阅读本文应该有所收获,如你对此感兴趣的话,赶紧来阅读下本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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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第二条规定,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吗的这一问题,小编在上述文章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已作出了相关规定,通知满足上述所说条件的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各位财务人员对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咨询我们的老会计答疑,将会有专业的答疑老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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