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年5月后开始实施的营改增,那么,出租住房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哪些税款的计算和缴纳呢?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税呢?相应的应纳税款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呢?这些小伙伴们都知道吗?本文的内容是有关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纳税的情况说明,希望能帮助大家处理问题。
从16年5月后开始实施的营改增,那么,出租住房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哪些税款的计算和缴纳呢?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税呢?相应的应纳税款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呢?这些小伙伴们都知道吗?本文的内容是有关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纳税的情况说明,希望能帮助大家处理问题。
营改增后,与个人出租房屋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较大,目前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规定:“六、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三、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四、……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问: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六)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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