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0-04-14 11:33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关于这个问题是很多学员都比较感兴趣的问题,那么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吗?接下来本文针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相关问题为各位财务人员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各位财务人员有所帮助!

关于这个问题是很多学员都比较感兴趣的问题,那么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吗?接下来本文针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相关问题为各位财务人员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各位财务人员有所帮助!

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吗?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3号)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该通知所称试点地区,是指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和深圳市试行进口增值税“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

应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上述文章内容即是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吗?希望本文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难题,如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赶紧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即可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为您解答疑惑!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