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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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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一下文章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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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是180天。

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开具,就没有有效期限,如果已经开具,有效期为180天,180天内可以进行红冲等操作,超过180天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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