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一下文章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一下文章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是180天。
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开具,就没有有效期限,如果已经开具,有效期为180天,180天内可以进行红冲等操作,超过180天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后续大家还想咨询发票类的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客服,专业的老师会为您答疑,随时欢迎您留言,也可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领取更多相关视频进行学习。
上一篇: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什么内容
下一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