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

发布时间:2020-04-08 10:15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很多会计工作者对于股息红利的收益确认存在疑问,那么相关的规定是怎么来要求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详细内容说明,供大家参考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继续看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很多会计工作者对于股息红利的收益确认存在疑问,那么相关的规定是怎么来要求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详细内容说明,供大家参考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继续看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

对于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对于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4号五、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看了上述的内容介绍,相信都有了解了。有关“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就分享到这里了。好了,还有其他会计疑问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除此之外,对汇算清缴课程有兴趣的小伙伴,扫描下方二维码,来试学相关的培训课程视频吧,会助大家顺利处理工作的!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