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会计税务的处理都是需要严格根据税法的内容规定来进行整理的,因此各位会计人员在处理税务内容的时候也是需要全面注意这些知识内容的,所以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存货暂估入账财税处理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会计税务的处理都是需要严格根据税法的内容规定来进行整理的,因此各位会计人员在处理税务内容的时候也是需要全面注意这些知识内容的,所以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存货暂估入账财税处理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存货暂估入账财税处理的知识内容就到这里了,各位会计人员还想在工作的时候更加详细全面的整理自己的工作内容,欢迎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不断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会计实操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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