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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类税务如何合并计算

发布时间:2020-04-01 10:3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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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各业都有其相关的税务内容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整理,并且不同情况下产生的税种也都是不一样的,会计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这些税务内容进行计算,从而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这些税务内容也是可以合并计算的,因此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屋租类税务合并计算的知识点。

各行各业都有其相关的税务内容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整理,并且不同情况下产生的税种也都是不一样的,会计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这些税务内容进行计算,从而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这些税务内容也是可以合并计算的,因此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屋租类税务合并计算的知识点。

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

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

1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

2.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

3.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租类税务合并计算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的知识点,欢迎大家咨询我们,全面的掌握更多有关实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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