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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31 17:0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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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有关税费的申报。因此,大家在进行处理有关税费的缴纳时,要提起了解这些税收政策和规定。因此,2020年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有不清楚的小伙伴,趁此机会来看吧,会对大家的税务工作有益处的!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有关税费的申报。因此,大家在进行处理有关税费的缴纳时,要提起了解这些税收政策和规定。因此,2020年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有不清楚的小伙伴,趁此机会来看吧,会对大家的税务工作有益处的!

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相关优惠政策参考如下: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第一条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2、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取得养老服务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其他老年服务机构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其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其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上述文章就是2020年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供大家参考学习。看过有疑问的小伙伴,咨询网页上的答疑老师吧。此外,对税种申报课程感兴趣的小伙伴,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或者,可以通过关注下方公众号来免费体验相关的课程视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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