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行业会计处理问题,很多刚接触财务的新手都一知半解。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常常不知道怎么进行分析。如果你也有兴趣深入了解的话,建议大家仔细参考下文中小编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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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区分相关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和相关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前者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后者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会计分录模板
(一)一般计税
1、购入境外设计服务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代扣代缴境外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购入材料
借:工程物资——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实际发生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4、分包工程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5、全额支付分包工程款
借: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6、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7、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8、结算工程价款,质保金于第二年支付时
(1)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第二年收到质保金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9、发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晚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0、按已完工程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并结转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月份终了
(1)将预缴税款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
1、建筑工程发生成本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某公司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3、取得分包发票,计算扣减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注:这是算差额征税的销项扣减)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注:这是算预缴)
贷:银行存款
5、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6、收取发包方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注:这是纳税义务发生申报)
7、工程项目结束,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注意:“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理解:
工程结算主要进行工程的预收和应收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是按完工进度来确认的收入
工程施工主要是成本的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是按完工进度来确认成本
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最后会结平,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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