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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要缴纳税费

发布时间:2020-03-28 11:5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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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的处理是各位会计人员工作的时候都需要全面进行处理的工作内容,也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学习的内容,于是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屋继承税费的知识内容了,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税务的处理是各位会计人员工作的时候都需要全面进行处理的工作内容,也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学习的内容,于是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屋继承税费的知识内容了,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继承时效的相关规定主要为:

1、依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正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继承的份额都是相等的。

2、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继承开始后,但在两年之内继承人又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此财产的,即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法院将不再保护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继承须按3%交契税。

根据《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从《通知》的规定内容看,今后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征收额度为赠与房屋市场价的3%。以一套现值3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子女继承免征契税,今后就得交纳9000元契税。

再出售征20%个税。

近日公布的《通知》明确规定,包括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等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在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时,要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像自购住房出售时那样,采用政策相对宽松的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缴纳个税就行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继承税费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学习更多税务的实操知识内容,可以全面的咨询我们,不断学习更多税务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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