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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28 09:0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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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会对有些产品进行委托加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以及费用内容也都是需要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全面进行处理的,所以各位会计人员也是需要对这些知识内容进行全面学习了解的,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的知识内容。

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会对有些产品进行委托加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以及费用内容也都是需要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全面进行处理的,所以各位会计人员也是需要对这些知识内容进行全面学习了解的,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的知识内容。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税务处理的全部相关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对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的知识内容了解的不够全面的话,也可以咨询我们,提出自己的疑问,小编为让各位会计人员更加全面的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的知识内容,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会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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