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这个信息,想必很多小伙伴都了解。那么,土地承包人的补偿费如何缴个税呢?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生活很近的一个税种,关系到了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有疑问的小伙伴,来看下面的文章内容吧!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这个信息,想必很多小伙伴都了解。那么,土地承包人的补偿费如何缴个税呢?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生活很近的一个税种,关系到了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有疑问的小伙伴,来看下面的文章内容吧!
根据(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
一、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应该区分两种不同的补偿金,根据以上的规定分别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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