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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风险?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9 15:3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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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发票“虚开之险”,小编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法,有兴趣的小伙伴欢迎大家和小编一起来探讨!

纳税人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风险?

答: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三种情形。不管有意无意,一旦发生上述行为,都必须接受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规避发票“虚开之险”,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1、购货前核实对方情况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建议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应当警惕,可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时通过银行转账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信息比对一致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

(1)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通过“12366发票查询平台”或其他官方查询平台,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4)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5)审查发票流、资金流、物流这“三流”是否一致,并对开票人和收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发货方和收货方做对应判断。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重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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