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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3-18 09:4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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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行业中会计人员各方面的工作内容基本上都是基于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内容,所以我们如果想要更好的处理自己的工作内容就需要对这些费用内容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于是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难度较高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那就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知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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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

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此外,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总结这么多的内容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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