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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扣”转“可抵扣的”情况,原来是这样的

发布时间:2020-03-07 15:1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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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抵扣”转“可抵扣的”情况其实在我们的工作中也会有遇见,但是好多初入本行业的小伙伴不太清楚,小编今天带给大家相关案例分享,供大家学习

关于“不能抵扣”转“可抵扣的”情况其实在我们的工作中也会有遇见,但是好多初入本行业的小伙伴不太清楚,小编今天带给大家相关案例分享,供大家学习,不清楚的可以关注文章底部的公众号,进行留言!

1.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注意:

转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且在取得时进行过认证,并在当期申报纳税表作过进项转出的处理的方可

案例:

某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2017年12月购入施工设备(假设2018年简易计税老项目新项目、2019年用于一般计税的新项目),买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认证后进项税额转出,使用年限10年,不考虑残值,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234-234÷10×1=210.6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10.6÷(1+17%)×17%=30.6万元

上述关于“不能抵扣”转“可抵扣的”情况案例分享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 在线客服老师或者关注文章底部公众号,进行留言,我们会尽快给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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