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免抵退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处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那么对于免抵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人员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具体的会计处理内容小编已在下文中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免抵退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处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那么对于免抵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人员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具体的会计处理内容小编已在下文中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文件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免抵的增值税正式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其中抵税是指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零)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按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上述情况,在增值税的处理中,当期应退增值税额=当期期未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企业应特别注意,虽然企业并没有实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号的规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按规定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其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零,因此不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除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外,还要按当期免抵税额一并计提并缴纳。
上述情况,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综上所述,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处理上,其免抵部分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应以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为计算依据,如在申报时已做出的会计处理结果与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不一致的,应及时调整账务。
根据税法规定,出口退税中的免抵的增值税正式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相关推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以上内容就是免抵退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处理?具体的内容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到这了,如你对于各种税务处理,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关注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即可获取各种税务的备考资料,如您有意向可以免费试听税务处理的相关视频课程!
下一篇:企业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