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申报工作处理时,总是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这些都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严格要求,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账务都是要入账的。那么,对于一些免税的情况,该怎么来具体些会计分录呢?今天小编分享是有关“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会处理的小伙伴,跟着小编继续来了解吧。
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申报工作处理时,总是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这些都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严格要求,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账务都是要入账的。那么,对于一些免税的情况,该怎么来具体些会计分录呢?今天小编分享是有关“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会处理的小伙伴,跟着小编继续来了解吧。
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免税做分录: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根据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税款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是否应作“补贴收入”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会字〔1995〕6号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也就是对直接免征税款不必作“补贴收入”处理。
2.是否应作“政府补助”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有关国家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方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因此,可以确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3.是否应作“收入”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就直接以售价全部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免征增值税和其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税收返还的优惠,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希望小伙伴注意。
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会计处理,是小伙伴们在财务工作中,必须要做的。因此,具备一定的会计实操技能是很有必要的。对会计实操课程感性趣的小伙伴,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或者,可以通过关注下方公众号来免费体验相关的做账课程视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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