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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1-11 15:5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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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处理,不动产转让过程是会产生一笔费用的同时还要缴税的,相关的税务处理快来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如果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纳税申报流程的相关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更为详细的解答。

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处理,不动产转让过程是会产生一笔费用的同时还要缴税的,相关的税务处理快来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如果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纳税申报流程的相关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更为详细的解答。

一、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计税规则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增值税计税规则

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计税规则

1、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二、不动产权和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它们具体的区别如下:

1、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性质不同

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3、防辐射标签区别

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4、内容不同

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

上面就是今天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处理的问题想要咨询的话,欢迎关注我们的客服,学习更多会计知识,添加老师微信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希望您在会计的道路上发展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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