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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调整之前签的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1-09 14:3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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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的相关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对于纳税人进行销售行为的原适用17%及11%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了16%和10%。那么问题就来了,增值税税率调整之前签的合同怎么办?这种情况是有解决办法的,有不会处理的小伙伴,就来看小编接下来要分享的文章吧。

从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的相关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对于纳税人进行销售行为的原适用17%及11%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了16%和10%。那么问题就来了,增值税税率调整之前签的合同怎么办?这种情况是有解决办法的,有不会处理的小伙伴,就来看小编接下来要分享的文章吧。

增值税税率变更之前签的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这种情况,是按照原税率还是按照新税率具体还是要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5月1日后,即使之前签了11%税率的合同,仍可以按照10%的税率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

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增值税税率调整之前签的合同怎么办?看过之后,有了解了吗?希望以上文章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好了,在日常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中,相关的增值税税率调整,有不清楚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在工作中有解决不了的会计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哦,或者关注页面上方公众号,进行留言,我们老师也会及时为大家处理的,大家还可以来免费学习相关做账课程的视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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