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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有关一般纳税人城建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06 13:5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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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有关一般纳税人城建税优惠政策,小税种虽然税种税费少,但是涉及面比较广还是需要了解清楚的。下面就来给大家做详细的讲解,快来一起看看吧。如果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的相关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更为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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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般纳税人城建税优惠政策

最新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经省委、省政府批准: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当期销售额是多少,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可按应征税额的50%减征,并且不影响纳税人叠加享受其他城建税和附加税费的税收优惠!

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优惠政策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提醒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相当于月销售额6万元(按季纳税18万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税!

提醒2: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相应地减免了.

提醒3:

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只缴纳城建税.

今天关于浅析有关一般纳税人城建税优惠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您想获取更多的课程,都可以咨询我们的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添加老师微信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更有老师为您免费答疑。想要了解更多咨询,可以持续关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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