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申报及税务处理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小到生活用品,大到企业运营,关只要涉及到进出口的商品都避免不了缴纳关税。那么,关税到底如何申报呢?其税务处理又该如何进行呢?关税的税收优惠又有哪些呢?具体有关关税的内容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税的申报及税务处理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小到生活用品,大到企业运营,关只要涉及到进出口的商品都避免不了缴纳关税。那么,关税到底如何申报呢?其税务处理又该如何进行呢?关税的税收优惠又有哪些呢?具体有关关税的内容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的以外,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以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以内进行申报。
纳税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对进出口货物的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和原产地预确定。海关审核确定以后,应书面通知纳税人。
关税的计税方式不同,也影响着关税税费的计算方法。关税的计税方式如下:
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混合计税、滑动关税、选择关税。
我国企业比较常用的是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混合关税;个人消费者,则主要是从价关税。关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的完税价格乘以该商品的税率。
从量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该商品的税率;
从价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商品单价×税率;
混合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该商品的税率+商品的数量×单位商品完税价格×税率;
混合关税通常以数量为主,然后才是从价征收。
以下情况免征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4.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
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
6.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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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税的申报及税务处理是什么?具体关税申报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相信大家通过阅读文章一定都有所收获!如你还存有什么问题,咨询下方的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或留下联系方式,将会有专业老师一对一解答疑惑,还可以免费试听学习财务会计的课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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