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进行出售时是需要做一笔分录的,其商品已出售离厂后我们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上的确认条件来进行做账,如果符合规定的就要做商品发出、客户取得商品的处理,不清楚的快来看商品已离厂是否需要做销售收入处理。
商品已离厂是否需要做销售收入处理需要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上的收入确认条件.在新收入准则下,如果按照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已经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 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 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满足上述条件,正常情况下就可以在商品发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了
但是根据新准则的精神,对于合同的签订,企业应具备职业判断意识,识别合同实质,对于合同规定的义务、交易价格、附加条款(如销售退回条款、质保条款、售后回购条款)等有特殊规定的,应该根据业务实质做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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