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要按时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对于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是可以加收滞纳金,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责成扣缴义务人补扣补缴,同时给需要对拙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能对拍缴义务人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具体的规定可以看看应扣未扣和应收未收的税款是怎么处理文章。
对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应该加收滞纳金;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税款根据国税发巳叨3)47号文件规定责成扣缴义务人补扣补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拙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拍缴义务人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税款加收滞纳金,该滞纳金只能向纳税人加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明确: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为滞纳金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所做的补偿,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则不存在占用的问题,而纳税人在未知的前提下也不应当加收滞纳金。同样,应扣未扣其他税种也同等适用此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末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国税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约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上文解释了滞纳金征收的原因,同样也给出了未按时缴纳税款会有什么影响以及怎么处理,比如说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后限期缴纳,需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这些规定有哪里不懂就问问应扣未扣和应收未收的税款是怎么处理中会计教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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