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是处理增值税的一种方法,对其纳税人在计算时是需要根据销售额来计算的,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含税的销售额除以一加征收率,第二种是不含税的销售额乘征收率,具体的公式以及税率都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的文中了。
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5%、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征收率一共有两档,3%和5%。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收率上享受优惠,见第5节“临时减免税”→1%。
(2)销售不动产、开展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计税的,征收率为5%。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提示2】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文中详细的解释了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以及税率的应用内容,不清楚的赶快看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会让各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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