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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国外企业捐赠的生产设备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2019-08-13 16:1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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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国外企业捐赠的生产设备如何纳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来处理,具体的相关详细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在下文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阅读参考看看!

接受国外企业捐赠的生产设备如何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哪些捐赠可以税前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

一、允许1.5%比例扣除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

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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