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处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若因保管不善对其发票丢失了,根据相关规定是不能进行作废和红字冲销的,需要是否将发票认证来进行处理,若已认证就将记账联复印件在税务机关进行出具,审核同意后就可进行抵扣凭证,那若未认证要怎么处理,不明白的就来看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可不可以红冲,会让各位明白的!
不用作废,也不用红字冲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知道对丢失的增值税普票两种处理方法分别是什么了吧,若还有什么问题的就向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可不可以红冲的在线老师进行咨询,更有相关资料送大家来学习增值税发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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