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又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要是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丢失怎么办呢,需要判断丢失前有没有认证,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那购买方直接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以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即可,要是未认证,怎么操作,看看下文。
现在可以网上勾选了,采购方会计可能就直接进行勾选,然后让销售方提供个记账联的复印件就完事了.
以上做法都是不正确的,都会对日后的税务检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准确的做法其实税务局早就有相关的规定了.最早是在国税发【2016】156号文做出规定的,在2014年时税务局重新作出了简化处理的规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里进行了约定.
三种处理方式:
1、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失.这时候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直接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同样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留取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只丢失发票联.这时候复印一份抵扣联,抵扣联原件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只丢失抵扣联.这时候也分为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将发票联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一份发票联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没有认证,购买方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丢失怎么办中还提到了之丢失一个联次怎么解决。
上一篇: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使用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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