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是需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可以不用实行备案,相关的资料需要保存好,此外,其他的情形就需要去税局备案了,备案时是需要相关资料的,具体是什么,不清楚的就看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是否需要备案的文章。
一、提供建筑服务简易计税不需要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八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相关证明资料由纳税人自行留存。
根据全国征管规范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在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首个申报期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履行备案手续。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消备案制,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其他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仍应在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首个申报期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知道除了提供建筑服务的是不需要备案的,其他情形都是要的,具体是哪些情况以及备案的资料都在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是否需要备案的文中了,看完有不懂就领取上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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