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替缴个人所得税,先计提后缴纳,计提时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的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工资,应交税费是个人所得税,等缴纳的时候是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进行核算,在计提税款时也会计提工资,对应的分录是怎么做可以看看月末计提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企业计提本月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企业缴纳本月个人所得税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缴纳本月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理论上,与工资个税相关的期间分为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以及税款申报期。
工资所属期,即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计提工资的日期,计提工资时,按照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公司部分)
——企业年金(公司部分)
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薪金实际发放的月份,实务中,企业一般次月发放上月工资,但也存在一些企业当月发放当月工资,或累计几个月工资一次发放(比如建筑企业)的情形。
按照税法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税款申报期。
企业在计算应代扣个税时,需要以税前实际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注意并不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数计算。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年金部分等依法企业承担项目(企业责任)虽然账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但是并不是员工的实际应发工资(扣除个税、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个人承担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依法缴纳的项目前的工资),应发工资是归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
实际发放工资时,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金——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企业年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企业代扣个人承担的社保费以及企业年金(如企业存在)时,如果企业先代员工缴纳了社保费及年金,则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企业先代扣,后缴纳,则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社保费以及年金并没有规定必须实际发放工资之后再缴纳。
发放工资次月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工资是按照员工所在的部门,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里,比如说销售人员的工资是计入销售费用里,研发人员的工资是计入研发支出里,分录是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月末计提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中会计教练老师。
上一篇:支付装修工程款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