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的细节

发布时间:2019-12-29 13:58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这也是应该增以来,对企业纳税人最有利的征税政策。因此,小伙伴们在处理增值税的工作时,要掌握相应的抵扣规定,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润。但是很多小伙伴在实际处理时,总会出现错误,今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有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的细节,感兴趣的来看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这也是应该增以来,对企业纳税人最有利的征税政策。因此,小伙伴们在处理增值税的工作时,要掌握相应的抵扣规定,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润。但是很多小伙伴在实际处理时,总会出现错误,今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有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的细节,感兴趣的来看吧。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的细节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哪些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有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注意的细节”的整理,大家应该都有些了解了。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比例也是小伙伴在工作中要常常处理的,因此要掌握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在工作中有疑问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或者可以通过关注下方公众号,来进行留言,我们老师会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