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我们对工资进行核算时常涉及的会计科目,根据规定,此科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对其纳税调整时的工资薪金支出和纳税调整金额等内容的填写也都放在下文了,不清楚的快来看看这篇职工薪酬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整吗的文章。
依据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对于超过税法扣除比例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2.第2行“股权激励”:适用于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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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文的内容,大家知道职工薪酬科目是想要纳税调整,以及填写内容都汇总在上文了,看完想知道剩余的 填写内容,可领取汇算清缴的资料包来学习更具体的知识,那这篇职工薪酬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整吗的文章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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