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一共考三天,9月3日--5日,现在考试已经结束,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考后真题及答案解析,小伙伴们可以点击下方2022年9月3日安徽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后真题及答案解析卡片进行评估自己的成绩,同时也可以对答案了,还没考的考生,可以看看真题哟。
3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金额的10%时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答案] B.C.D
(本答案非官方发布,仅供参考)
[解析]《公司法》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A选项错误):(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B正确):(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D正确);(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C正确):(6)公司章程规宗的其他情形。
还没考试的考生,这里有为大家准备的中级会计考后真题和经济法必备法条哟,大家可以好好背背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说不定就能遇上背的知识点,多考几分哟。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