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2022年9月4日湖南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后真题及答案解析持续更新中!

发布时间:2022-09-07 09:29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中级会计一共考三分,经济法在最后一门,现在考完的大家一定很疲惫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9月4日湖南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后真题及答案解析,大家可以去看看真题,同时点击下方卡片,还可以预估自己的分数哟。

会计教练

2022年中级会计考后真题(回忆版)

4.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除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被除名人对出名决议有异议的,应当自除名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提出异议的,除名决议不生效

C.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D.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的自动除名,无需经期合伙人决议

[答案] C

(本答案非官方发布,仅供参考)

[解析] 关于除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末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合伙人除名

2022年中级会计考前必背三页纸

会计教练

上方卡片是2022年中级会计考后真题,还没考试的考生可以点击查看考试题型,也可看看会计教练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前三页纸来进行复习哟,祝大家看完都能考个好成绩。

  • 会计教练

    扫一扫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1000套财会学习知识库。

  • 会计教练线上平台

    扫一扫关注微信小程序,免费看每天会计做账讲解直播课。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