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新疆2022年9.5中级会计考后真题估分系统开始抢先预约啦!

发布时间:2022-09-06 10:01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一年一度的中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考的怎么样呢,是不是有很多考生考完就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自己的成绩,那大家就可以点击下方卡片进入2022年9月5日新疆中级会计考后真题估分系统,提前预估自己的成绩哟。然后再据此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会计教练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法条汇总

2022年9.5中级会计考后真题解析

4.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除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被除名人对出名决议有异议的,应当自除名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提出异议的,除名决议不生效

C.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D.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的自动除名,无需经期合伙人决议

[答案] C

(本答案非官方发布,仅供参考)

[解析] 关于除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末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

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合伙人除名

会计教练

考完的朋友估完分是不是各有喜愁,可根据自己做错的题目看看解析,然后根据此考点内容领取三门科目考点资料来学习,对自己薄弱的知识点抓牢。会计就是一门不断要学习的科目。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