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辽宁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后估分系统现在上线了,刚出考场就一直等着估分系统的小伙伴们现在就可以使用系统了,希望你们能够取得好的成绩!估分系统还有真题和解析,所以没考的小伙伴可能用,把真题做一做,快来点击下方卡片使用吧。
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
专项扣除,一般指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商业健康保险
预缴个人所得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
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
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 5000 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
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800(收入<4000)
收入×(1-20%)(收入≥4000)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
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上面是考前必看的知识点,大家有余力的话可以看一看,此外可以点击上方卡片,在今晚的时候观看一下考前两小时,每天都有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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