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考生恭喜大家完成了8月5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家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一项计划,可以放松放松了。也有一些同学一直在等待会计教练的估分系统,急着估分。此刻,会计教练的估分系统已经正式上线,大家可以前去估分了!
1、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格÷(1+税率) X 税率5、从价定率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X 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 X 定额税率
4、从价定率的消费税的组价:
(1) 自产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比例税率)
(2) 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1 比例税率)
(3) 进口: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比例税率)
今天结束,第十场考试也就已经结束了,出来了那么多真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持续去做,还没有的话,把今天出来的今天做一做。你们也即将考了,提前感受一下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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