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的考试已经结束了,想必很多小伙伴,在考完辽宁省的经济法基础后都有想估分的冲动。不要着急哦,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初级会计考试的估分系统。快来试一试这个系统的效果吧!祝你们考的都非常好!
一、计算思路
总思路:盈利再交税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收入总额
不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
三、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规定的其他 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现在已经估完分了吧,考的怎么样?小编想说的是,不管考的怎么样,都已经考完了。现在我们只需要进行总结,因为学到了就是自己的,因此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真题的讲解,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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