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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辽宁经济法基础考后估分系统抢先预约!

发布时间:2022-08-03 16:4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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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的考试已经结束了,想必很多小伙伴,在考完辽宁省的经济法基础后都有想估分的冲动。不要着急哦,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初级会计考试的估分系统。快来试一试这个系统的效果吧!祝你们考的都非常好!

会计教练

2022年初级经济法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必考计算公式

一、计算思路

总思路:盈利再交税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收入总额

不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

三、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规定的其他 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会计教练

现在已经估完分了吧,考的怎么样?小编想说的是,不管考的怎么样,都已经考完了。现在我们只需要进行总结,因为学到了就是自己的,因此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真题的讲解,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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