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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科目的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9-12-21 11:5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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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学员咨询老师:关于这个问题,小编遇到过很多次,所以特地请教了专业老师,本期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些有关这个问题的知识内容整理,一起来看一下吧!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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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科目的账务处理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发出商品是指在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

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为了反映和监督商品发出和收取货款的情况,应设置“发出商品”帐户组织核算。

(一)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发出商品科目的账务处理的所有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会计知识,可以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带你学习更专业的知识,还有免费的资料领取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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