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的区别有三点,分别是存在的条件不同、履行的手续不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存在差异。清楚了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之间的区别可以看看印花税核定征收的计算公式,基本是按照比例税率和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详细的公式可以看看印花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
1、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模式存在的条件不同
要分析两种模式的差异,首先就需要了解查账征收转核定征收模式的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只要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印花税的征管中就可以适用核定征收: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2、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模式履行的手续不同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模式除在基本条件的认定上具有不同,在相关执行上也存在差异。对于核定征收模式,要求税务机关必须下达《印花税核定通知书》,内容包括核定的开始时间、纳税期限(按月或者是按季度申报缴纳)、核定的税目及核定的比例等,而查账不需要经过该程序。
3、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模式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存在差异
查账征收模式中一般在合同成立时贴花,其印花税税票的购买并不限于主管税务机关,凡有印花税税票销售的地方,纳税人均可自行购买、粘贴和注销。核定征收模式要求纳税人按月或者是按季度申报,并于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一点与查账模式下的汇总缴纳类似。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只要你不符合以上条件,就不用核定征收,自己贴花行了。
根据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印花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印花税=凭证所载应税金额×适用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印花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印花税额=应税凭证件数×试用单位税额。
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后,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是凭证所载应税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是应税凭证件数乘以适用单位税额。同时文中还介绍了印花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知道了印花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后,对印花税征收还有想了解的可以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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