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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发布时间:2019-12-20 11:5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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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汇算清缴是指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结算清缴工作,对年度税款多退少补的一项工作,那么对于合伙企业的汇算清缴你们都了解多少,上期小编有带大家了解合伙企业汇算清缴的税率是多少,本期带大家看一次合伙企业汇算清缴的时间,请看下文,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汇算清缴是指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结算清缴工作,对年度税款多退少补的一项工作,那么对于合伙企业的汇算清缴你们都了解多少,上期小编有带大家了解合伙企业汇算清缴的税率是多少,本期带大家看一次合伙企业汇算清缴的时间,请看下文,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合伙企业汇算清缴应当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政策依据今年还应当遵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执行,该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算是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的最新政策,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新政策有抵触的,以新政策为准。笔者结合该政策对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中容易忽略的问题提示如下。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所以合伙企业一定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汇算清缴时间?的所有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会计知识,可以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带你学习更专业的知识,还有免费的资料领取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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