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处理经济业务中,出现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时,就需要对其进行红冲处理,首先我们要先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审核后再根据红字票通知单来开具,企业收到税局的开具的通知才可进行红字发票开具,详细的内容就不和大家在这说明了。下文对发票红冲的操作方法是说明都讲解清楚了,需要的就快继续阅读吧!
1、首先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2、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可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是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需购买方申请,步骤同上,只是要将申请之后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交与销售方,让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是本月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作废就行了,但最好用笔写上作废原因,以便以后知道作废原因。然后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只要收齐之前开出去的发票各联次,即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
(1) 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4) 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发票红冲的操作方法是什么了。还对审核后吗,纳税人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需要的资料做了说明,不明白的可要认真看看,这样才能顺利办理,对此还有问题的就领取文中的发票资料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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