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发出商品这个词大家或许都不陌生,学习会计的小伙伴在做账务处理时应该都能遇得到,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下已发出但是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当中发出的商品不可以作为销售处理,一定要在收到货款之后,才能做账务处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吧,遇到不懂得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发出商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说起发出商品这个词大家或许都不陌生,学习会计的小伙伴在做账务处理时应该都能遇得到,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下已发出但是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当中发出的商品不可以作为销售处理,一定要在收到货款之后,才能做账务处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吧,遇到不懂得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发出商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所有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会计知识,可以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带你学习更专业的知识,还有免费的资料领取呦!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下一篇:资产处置损益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