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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怎么进行核算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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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加工型企业来说,原材料是生产必不可少的物品,那么对于原材料的处理,也需要我们会计人员非常的熟悉。那么原材料的核算?可能对于刚接会计的小伙伴来说,不知道相关的账务处理,具体的内容已经整理在下文中,不知道的小伙伴,赶快来阅读文章了解吧!

会计教练

原材料的处理

1、购买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已验收入库)

在途物资(未验收入库)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已收款)

应付账款(未收款)

2、在途物资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特殊情况: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月末暂估入账,下月初再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某企业

4、发出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直接用于生产车间)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部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

其他业务成本(外销)

贷:原材料

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短缺和毁损的处理

采购材料在途中发生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和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不能全部计入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

1、定额内合理的途中损耗,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2、能确定由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赔偿的,应向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索赔,自“在途物资”科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科目。

3、凡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处理的损失,应将其损失从“在途物资”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1)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将其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科目;

(2)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按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

(3)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将其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4、在上述2和3两种情况下,短缺和毁损的材料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和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应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随同“在途物资”科目转入相对应科目。

会计教练

上文给大家讲解了原材料的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从购入到领用环节都为小伙伴们列示了出来。文末还将原材料的损毁处理给大家讲解了。那么关于原材料怎么进行核算的问题,还有不懂地方的小伙伴,可以向我们的在线老师寻求答疑帮助,而且还可以领取相关的会计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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