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企业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其中有一个重点就是对各项费用的扣除比列和扣除标准,这会在计算应退应补税额时用到的,但我们享受这些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具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税前扣除的条件是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小编梳理的资料,希望可以对你们的汇算工作有所帮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又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
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符合要求的自制凭证。
第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在计算时要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税收过程中,要对以前年度纳税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税收过程中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实质性的问题,例如:少计收入,少纳税款,多记费用扣除。
第二、合理性和相关性的原则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费用税前扣除过程中应该坚持合理性和相关性原则,此原则是判断企业扣除支出是否合理的主要标准,按照规定,与企业经营情况不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严格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进行工作,这样才能够将支出合理地列入税前扣除。
第三、收益期原则
要划分资本性与收益支出原则,资本性支出应该计入有关成本或是进行分期的扣除,但是不能在当期进行扣除;当期应该对收益性支出进行扣除;除了特殊税法的规定以外,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不能进行重复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税前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在这篇文章中已经为大家讲述完毕了,必须要满足那两点要求,此外还补充了税前扣除的三大原则,大家了解了解,看完后对于文中的知识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哦,或者领取上文的汇算卡片资料。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