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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的效力范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2-03-24 09:4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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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初级会计的考试距离我们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大家是否将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呢,现在大家只需要做一些练习题来巩固一下自己的知识啦,小编在这里也为大家准备了一道关于经济法基础方面的练习题哦,各位小伙伴可以一起来看看哦,对你们会有一些帮助的哦。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范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新法取代旧法,由新法明确规定旧法废止,这是我国法的终止方式的通常做法

B.我国法律原则上新法有溯及力,对行为人适用新法

C.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D.我国法律对人效力采用的是结合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但又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的一项原则

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就是说原则上新法无溯及力,对行为人适用旧法,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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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的文章之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经济法基础中关于法的效力方面的知识点哦,在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就是说原则上新法无溯及力,对行为人适用旧法,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新法哦,接下来大家可以点击下方的卡片领取经济法基础的备考资料来进行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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